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要求,现将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易址扩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易址扩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内容: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易址扩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选址于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09'29.62",北纬22°12'37.19"。项目厂区占地面积84836.18m2,年资源化处理重金属污泥(涉及危废种类包括HW17、HW22、HW46)20万吨、退锡废液(HW17)3000吨、废电路板(HW49)4万吨及废活性炭(HW49)5000吨。
3、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共办理过3次环评手续,已全部通过环保验收或备案。现有工程年收集、贮存、处理废矿物油(HW08)2000吨/年,固态表面处理废物(HW17)、固态含铜废物(HW22)和固态含镍废物(HW46)危险废物共16500吨/年。共计18500吨/年;收集废日光灯管、废干电池(不含铅酸电池)。现有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各项环保工作基本符合环保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工 电子邮件:xinhonghuanbao@163.com
联系电话:0756-5652898,18128119019 传真:0756-5654568
地 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珠港大道北三村片区
邮 编:51917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5546411 邮箱:ad@gzghep.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反馈您的建议或意见。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完整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取码: vc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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