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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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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2001~2010)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国民经济实现了举世瞩目的腾飞,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目前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但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的不断增加,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加剧的趋势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在人们普遍关注的水和大气污染的防治得到明显加强的同时,我省固体废物的管理却相对薄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相当严峻。
近年来,我省工业生产和人们生活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急剧增加,组成成份亦日趋复杂。根据本《规划》编制单位的调查、统计和测算,2000年全省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已达4634万吨,其中生活垃圾2768万吨(21个地级以上市的城区为835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640万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除外,下同)93万吨,医疗废物(不含医院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下同)4.26万吨,废旧电子电器35万吨,废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94万吨。
我省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总量虽接近2000万吨,但现有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数量上远远不能满足废物处置需求,设施建设普遍简陋,达不到“无害化”的标准,二次污染严重。50多座较大型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大多未设置沼气及渗滤液集中收集和处理系统,周边水体污染的现象日益凸现;40家生活垃圾焚烧厂只有珠海市垃圾发电厂等4家基本达到国家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达标处理率仅为14%;只有深圳市建设了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每年处置2万吨左右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处置的只有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等3家,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达标率只有16%;大量的危险废物被不规范焚烧或倾入没有采取防渗措施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甚至直接排入环境中,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历年来的工业固体废物如煤矸石、尾矿、冶炼渣以及化工废渣等堆积量越来越多,对周围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隐患;“白色污染”久治未绝,且呈泛滥之势;一些地区因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选址不当,污染严重,使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事件频繁发生。
由于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处理处置固体废物能力不足,使得零散、小规模、低成本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具有较大的活动空间,如非法将固体废物倾倒河边、鱼塘、坑洼地带;或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混合收集,简易填埋;或非法焚烧固体废物,土法提炼有色金属等,环境污染负荷不断加重。另因利益驱动,环保力量不足,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原因,近年来,大量的废电器、废线路板、废塑胶、废电线电缆等由不具备处理资格的单位或个人露天焚烧,简易处理,造成生态的人为破坏,这种现象正向山区、边远地区转移和扩展。特别是南海大沥镇、清远龙塘镇和潮阳贵屿镇固体废物处理不当,造成的大气和水环境污染突出,被新闻媒体多次曝光,已引起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固体废物的堆存和简易处置不仅大量占用土地,直接影响城乡用地功能,而且对我省的土壤、水体、大气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阻碍我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省未来若干年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仍将持续增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任务将更加艰巨,因此,迫切需要对全省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进行规划,并通过规划的实施,加以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4、《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5、《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6、《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7、《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8、《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9、《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10、《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
11、《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
12、《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1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4、《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15、《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16、《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17、《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18、《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9、《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22、《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
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系统分析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现状,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从合理布局建设规模化运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入手,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全过程进行控制,实施对固体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管理,有效控制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实现我省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编制原则:
(一)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从源头上避免或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尽可能最大限度利用固体废物,变废为宝,对确实无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最终按规定实现无害化处置,有效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二)突出重点统一规划的原则。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最终处置必须有足够的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集中处理处置设施,才能确保固体废物无害于环境,重点是要建设一批高标准、规模化的处理处置设施,并要打破区域限制,统一规划,实现跨行政区域建设,做到责任共担,资源共享。对其他类固体废物主要采取综合利用等多种形式进行处理。
(三)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由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结构和居民消费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内容和时限性各异,因此,规划要求不同发展水平的区域、在不同时段执行不同的污染防治目标。
(四)产业化原则。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必须走产业化的道路,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必须上规模、上档次;通过技术进步,降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成本和环境成本。要从最佳经济效益布局建设我省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按市场经济模式运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三、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固体废物全过程控制体系,通过对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控,基本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现代管理目标,使我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管理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到2005年,初步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机制,在重点区域建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示范工程,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加剧的趋势开始得到控制。
具体指标: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20%,清运率95%,综合利用率30%,达标处置率35%(其中珠江三角洲城市达标处置率5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5%,达标处理处置率15%;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50%,达标处置率20%;
医疗废物集中达标处置率50%;
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率70%,综合利用率60%,绿色产品率20%;
废弃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回收利用率50%,用于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的可降解塑料市场占有率40%;
基本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初步建立地级以上市固体废物环境监控体系。
到2010年,陆续建成基本覆盖全省的区域性现代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基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基本实现产业化;全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能力持续发展,基本控制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具体指标: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30%,清运率98%,综合利用率40%,达标处置率55%(其中珠江三角洲城市达标处置率5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达标处理处置率18%;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60%,达标处置率30%;
医疗废物集中达标处置率80%;
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率90%,综合利用率80%,绿色产品率30%;
废弃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回收利用率60%,用于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的可降解塑料市场占有率50%;
完善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全省各市、县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环境管理和监测网络。
四、任务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合作,齐抓共管。
各级政府要把本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市总体规划中,并与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环境保护计划一并实施。
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部门详细的实施计划,同时各部门必须通力合作,抓紧落实规划和计划。计划部门应将本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分步实施;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的产业政策,并出台相关技术导则,建立新技术示范基地,制定我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其他各有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废旧电子电器等固体废物处理的收费政策与标准;环境保护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建设、卫生、经贸、农业和环保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抓好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弃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废旧电子电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内容的实施。
各级政府要优先安排本规划中所列项目,尽快组织落实建设资金、批准用地,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实施。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废旧电子电器的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选址要统筹考虑,尽可能一地多用,以求产生规模效益,防止污染,减少选址的困难。
根据本规划和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各地要制定本辖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具体规划、实施计划并督促实施,加强检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安排治理资金,按照现有的环境标准和要求,对达不到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老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关停或搬迁。
(二)建设污染防治工程
1、生活垃圾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05年以前,选择广州、深圳、珠海、中山、汕头等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省推开。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可选择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式;珠江三角洲以及具备经济条件、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可发展焚烧处理;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通过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彻底解决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
2005年前,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改革。自2003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垃圾处理产业化示范工程和相关技术、政策的研究。2003年底前全省城市都要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应积极推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人口密集地区、相邻城镇可联合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至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
我省规划主要生活垃圾污染防治项目共80个,规划投资170.6亿元。其中,限期治理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项目32个,规划投资8.0亿元(见附表2);新建、扩建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共48个,规划投资162.6亿元(见附表3)。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与处理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个工业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资源化,对历年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要求进行限期治理;可充分利用现有的水泥厂等高温焚烧设备对其进行安全处理处置。2005年前,选择广州、云浮、韶关等市大型水泥回转窑对电镀、印染和制革污泥进行焚化试点。至2010年,全面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中心,消纳大部分工业固体废物。为解决我省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全省规划跨区域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中心共12个,规划投资8.2亿元(见附表4)。
3、危险废物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采取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要综合利用、安全填埋和焚烧相结合。适合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优先采用先进的回收利用技术回收利用;不适合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其性质、产生状况和当地的经济技术条件,建立集中的安全填埋场或焚烧处理设施。2005年前,基本完成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及安全填埋场(二期)、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一期)以及广东省剧毒化学品废物处理中心的建设工作。至2010年,建设覆盖全省危险废物安全集中处理处置基地,满足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的需要。全省规划跨区域建设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共11个,规划投资30.4亿元(见附表5)。
4、医疗废物
医疗单位要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处理和管理,同时加快专业化、社会化集中处理处置医疗废物设施的建设步伐,建立全封闭的收集、运输、集中处置系统。一些地区在取得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大型生活垃圾焚烧炉(300吨/日以上)划出一定时段焚烧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焚烧必须严格与生活垃圾分开,并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管理。2005年以前,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基本建成区域性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至2010年,全省所有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全省规划建设12个跨行政区域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规划投资1.15亿元。(见附表6)。
5、废旧电子电器
废旧电子电器污染控制要从源头开始,在电子电器制造业大力开展绿色生产和绿色产品工程,逐步扩大“环保标志”、“绿色产品”标志等产品的种类和产量比例。从废旧电子电器中回收有用资源,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明确规定电子电器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其生产和经营的产品有回收和处理的责任。全省还要建立满足需要的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点。有条件的企业必须自建回收网络和处理处置基地;不能自行回收和处理处置的,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付费给专业公司回收和处理。2005年前建立省、广州、清远、顺德、深圳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基地,解决部分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问题。至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场所,防止废旧电子电器污染环境。全省规划建设的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和污染防治项目共8个,规划投资5.8亿元(见附表7)。
6、废弃塑料包装物与农用薄膜
废弃塑料包装物与农用薄膜污染防治,2005年前,应以回收利用为主,建立高效运作的回收网络体系,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要采取妥善措施进行集中安全处置;以生物降解技术作为废弃塑料包装物与农用薄膜污染防治的主要技术,研制或引进一批适合于我省省情的可降解塑料技术。研究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型高效促降解助剂,提高塑料降解的时控性、快速降解和完全降解性。至2010年,用于塑料包装物与农用薄膜的可降解塑料要得到广泛使用。
(三)完善固体废物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加快固体废物地方性法规和专项法规的制定,逐步完善我省固体废物法规体系, 2010年前完成《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办法》、《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与产业化指引》、《广东省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广东省危险废物产生者登记指引》、《广东省危险废物包装、标识、贮存、运输工作指引》、《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导则》、《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收费标准》、《广东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广东省产品包装废弃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废旧电子电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东省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定的制定。
加大已出台的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有固体废物产生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在认真分析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工艺过程及其去向以及相关工程设计的可行性的基础上,严格审查项目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案。环保部门要督促工业企业做好危险废物、工业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好污染源档案。
(四)制定经济激励政策,加快产业化进程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872号)和《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国家计委计投资〔2002〕1591号)中的精神,建立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新机制,改革价格机制和管理体制,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积极参与投资与运营,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投融资及运营管理体制,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产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形成开放式、竞争性的建设运营格局。政府在投资建设中主要起组织作用,投资主要靠社会的各种投资主体。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建设跨区域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实行市场竞争机制下的特许经营。我省其他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制定相应的推动实施产业化的具体办法与措施,包括制定经济鼓励、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与措施,积极推动我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产业化进程,实现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资源化和无害化。
各级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固体废物的处理和污染防治,特别是用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示范工程的建设和无明确责任人或责任人已不具备责任能力的固体废物的处理与污染治理,鼓励、奖励和支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先进技术的研究开发等。
(五)依靠科技进步,控制固体废物污染
实施“科技兴粤”战略,积极鼓励和扶持企业通过科技进步,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开发无废或少废的绿色产品,以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特别是对预防塑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电子电器废弃物的污染尤为重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实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与清洁生产技术相结合,全面实施增产增效、降耗减废战略。通过更新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改造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与排放。大力研究开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高科技含量。
鼓励环保产业及其他工业生产等行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重点研究、开发、推广、应用适合我省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旧电子电器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技术与设备,全面提高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学研究,提高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和环境管理决策科学水平。省财政要安排资金用于研究固体废物收运、处理处置和监控系统和制定全省性的管理制度、法规和标准。2005年前,基本建立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环境管理决策框架;至2010年,建立覆盖全省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决策体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支持性项目共29项,规划投资8820万(见附表8)。
(六)做好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作用
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让社会全面了解认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树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忧患意识、全过程管理意识与无害化控制意识。鼓励、促进公众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与监督。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固体废物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培训各类固体废物管理人才。固体废物经营企业要做好本单位的人才培训。
 
 
 
 
 
 
 
 
 
 
 
附表1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
数量
(个)
投资
估算
(亿元)
投资目标和效果
1
生活垃圾
80
170.6
限期治理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新建、扩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焚烧厂和其它处理设施,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2
8.2
针对当前大量的粉煤灰、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各种污泥等工业固体废物未能充分利用和处理的情况,充分利用水泥厂等高温焚烧设备进行综合利用;同时建设一批大型的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无害化。
3
危险废物
11
30.4
在充分综合利用的基础上,跨行政区域规划布点建设我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实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
4
废旧电子电器
8
5.8
跨行政区域规划布点建设我省大规模的废旧电子电器集中处理和利用设施,实现废旧电子电器资源化、无害化。
5
医疗废物
12
1.15
跨行政区域规划布点建设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实现医疗废物的无害化。
6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支持性项目
29
0.88
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环境法规、标准和政策,开发研究支持全省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与设备。
合  计
152
217.03
 
 
 
附表2
我省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限期治理项目表
 
城市
处理处置设施名称
主要存在问题
限期治理内容
投入
估算
(万元)
进度
计划
广州
1
广州市大田山废弃物堆填场
防渗措施不足,渗滤液处理不达标,即将填满
妥善封场,渗滤液后续达标处理与管理
3000
2004
2
广州市李坑垃圾填埋场
防渗措施不足,渗滤液处理不达标,即将填满
妥善封场,渗滤液后续达标处理与管理
3000
2003
深圳
3
深圳市清水河环卫综合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完善废气治理
7000
2005
4
深圳龙岗中心城垃圾焚烧厂
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改造烟气治理工艺
5000
2005
5
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
渗滤液排放个别指标不达标
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沼气收集及治理设施
1000
2003
珠海
6
珠海市沥溪垃圾填埋场
防渗措施不足,渗滤液处理不达标,即将填满
妥善封场,达标处理后续渗滤液,合理利用场地
3000
2004
汕头
7
汕头市卫生填埋场
渗滤液处理不达标,即将填满
妥善封场,改造渗滤液处理设施,达标处理后续渗滤液
2000
2003
韶关
8
韶关市中厂山垃圾场
未达到建设规范要求,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日常管理不善
完善污染防治工程,增加运营实际投入,加强管理
2000
2005
河源
9
河源市石峡垃圾处理场
防渗措施不足,渗滤液未处理
 
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加强运营管理
2000
2005
梅州
10
梅州市龙丰垃圾场
日常管理不善,防渗措施不足,渗滤液基本未处理
加强日常运营管理、建设和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
2000
2005
惠州
11
惠州市共联卫生填埋场
污染防治措施不足,即将填满
妥善封场,渗滤液需经严格预处理后方可专管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2000
2005
汕尾
12
汕尾市大伯坑垃圾填埋场
不符合建设规范要求,渗滤液处理工艺简单
改造污染防治工程,加强运营管理和投入
3000
2005
东莞
13
东莞市板岭垃圾填埋场
管理不善,污染治理工程简单,即将填满
妥善封场,达标处理后续渗滤液,合理利用场地
2000
2003
中山
14
中山市老虎坑填埋场
防渗措施不足,渗滤液处理不达标,已填满
达标处理后续渗滤液,合理利用场地
1500
2003
15
中山市水库坑填埋场
建设和管理较好,渗滤液处理部分指标不达标,即将满容。
妥善封场,并达标处理后续渗滤液
1800
2004
江门
16
江门市大推车山垃圾填埋场
渗滤液处理部分指标不达标,即将填满
妥善封场,达标处理渗滤液
1800
2003
17
台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污染防治设施不足
改造治理设施
500
2005
18
开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污染防治设施不足
改造治理设施
3500
2005
19
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处理场
污染防治设施不足
改造治理设施
500
2005
20
新会区西坑生活垃圾处理场
污染防治设施不足
改造治理设施
600
2005
佛山
21
佛山市狮中垃圾卫生填埋场
防渗措施不足,渗滤液处理工艺简陋,即将填满
妥善封场,达标处理后续渗滤液,合理利用场地
2000
2006
22
顺德杏坛垃圾处理中心
污染治理工艺落后
改造烟气治理工艺
5000
2005
23
南海平南垃圾焚烧处理厂
污染治理工艺落后
改造烟气治理工艺
6000
2005
24
南海西丽岗垃圾焚烧处理厂
污染治理工艺落后
改造烟气治理工艺
5000
2006
阳江
25
阳江市亦垌垃圾填埋场
防渗和渗滤液处理工程简陋,即将填满
改造污染防治工程
2500
2004
湛江
26
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建设和管理较好,但渗滤液处理部分指标不达标
改造渗滤液处理工艺
1000
2005
茂名
27
茂名市金塘垃圾处理场
即将填满,污染防治工程简陋
妥善封场,处理后续渗滤液,加强管理
2000
2003
肇庆
28
肇庆市垃圾卫生填埋场
运营管理较好,渗滤液处理部分指标不达标
改造渗滤液处理工艺
1000
2004
清远
29
清远市市区生活垃圾填埋场
管理较好,但渗滤液处理部分指标不达标
加强防渗,改造渗滤液处理工艺
1000
2005
潮州
30
潮州市鸡笼山垃圾填埋场
防渗措施不足,乱烧垃圾空气污染严重,渗滤液未处理,管理不善,即将填满
妥善封场,达标处理渗滤液,切实加强管理
2500
2003
揭阳
31
揭阳市区垃圾处理场(临)
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日常管理不善
完善污染防治工程
2000
2005
云浮
32
云浮市牛路口垃圾填埋场
建设投入低,管理不到位,即将填满
补建污染治理设施,配备管理人员,妥善封场
3000
2005
 
 
合计
 
 
80200
 
备注
目前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档次和日常运营管理水平较低,许多地级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未达到建设部的要求,投资普遍偏低,污染治理工程与工艺简单。县及其以下城镇与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设施更加不足和简陋,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各级政府应依据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政策,增加实际投入,加强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力度。对未列入本项目表的设施,县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本辖区的限期治理计划,并监督实施。
 
 
附表3
 
我省规划新建、扩建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表
 
城市
设施
名称
设施
地点
处置
规模
(吨/日)
服务范围
主要处置
方法
投资
估算
(亿元)
广州
1
综合处理厂
龙归镇
900/1000
广州原8区和花都区
焚烧、堆肥
7.8
2
小洲焚烧厂
海珠区
2000
海珠区、番禺区北部
焚烧
9
3
填埋场
太和兴丰
2500
原8区
填埋
4.7
4
综合处理厂
番禺眉山
900/600
番禺区
焚烧、填埋
4.3
深圳
5
填埋场
下坪
1800
深圳市区
填埋
4
6
综合处理厂
清水河
200/700
深圳市区
分选、焚烧
4.2
7
焚烧厂
龙岗
700/300
龙岗区
焚烧、填埋
4.94
8
焚烧厂
盐田
600
盐田区
焚烧
3
9
焚烧厂
宝安、南山
1500/500
南山宝安
焚烧、填埋
8.94
珠海
10
焚烧厂
原厂扩建
800
市区
焚烧
2
11
综合处理厂
斗门黄杨山
400/100
斗门、三灶
焚烧、填埋
2
汕头
12
汕头市区雷打石垃圾卫生填埋场
鮀浦雷打石
1000
汕头市区
填埋
1
13
汕头市垃圾综合处理场
鮀浦油麻埔
900/600
汕头市区、澄海市、潮安县
焚烧、填埋
5.8
韶关
14
处理厂
曲江龙归
800
韶关市区、曲江县
填埋
1.5
河源
15
填埋场
东源仙塘
300
河源市区、东源县
填埋
0.8
梅州
16
综合处理厂
梅江区
400/200
梅州市区、梅县
填埋、堆肥
1.6
惠州
17
垃圾焚烧发电厂
惠城区东江林场小瑶斜
600
惠城区
焚烧
3.0
18
综合处理厂
惠东县
200
惠东县
综合处理
0.3
19
综合处理厂
龙门县
200
龙门县
综合处理
0.3
20
综合处理厂
大亚湾
200
大亚湾
综合处理
0.3
21
堆肥厂
博罗东北部
400
博罗
堆肥
0.8
22
填埋场
博罗西部
600
博罗、惠州市区
填埋
1.6
23
综合处理厂
惠阳永湖
900/200
惠州市区、惠阳南和惠东县
焚烧、分选
5.6
汕尾
24
填埋场
海汕路
500
汕尾市区
填埋
1.2
东莞
25
综合处理厂
南城区水濂村
1000/800
城区、东城区、万江、南城、高埗
焚烧、填埋
7.5
26
综合处理厂
横沥
1200/300
横沥、茶山、石排、东坑、石龙、常平、企石、石碣
焚烧、填埋
8
27
焚烧厂
清溪镇罗马村
1000
清溪、塘厦、凤岗、樟木头、谢岗
焚烧
6.5
28
焚烧厂
厚街
600
厚街
焚烧
3.5
中山
29
综合处理厂
蒂峰山
700/200/300
中山市区及东部,番禺南部
焚烧、堆肥、填埋
5.5
30
综合处理厂
古镇
700/300
中山北部级西北部
焚烧、填埋
4.5
31
填埋场
三乡、神湾、板芙三角地
600
中山南部
填埋
1.8
江门
32
填埋场
江门市郊区
500
江门市区
填埋
0.8
33
填埋场
恩平市
200
恩平市
填埋
0.3
佛山
34
综合处理厂
南海狮山
1200/300
佛山市区、南海北部
焚烧、分类回收
6.5
35
焚烧厂
南海南庄镇
700
南海南部
焚烧
4.5
36
填埋场
高明白坳山
1200
高明、南海西部
填埋
3.5
37
综合处理厂
杏坛镇
1000/200
顺德南部
焚烧、堆肥
6
阳江
38
综合处理厂
阳东白沙
200/800
阳江市区、阳东、阳西
堆肥、填埋
2
39
填埋场
阳春三甲
400
阳春
填埋
1.5
湛江
40
综合处理厂
(火车运输)
雷州英利
1500/300/200
湛江市区、廉江市、遂溪县、雷州市、徐闻县
填埋、堆肥、回收
5.5
茂名
41
综合处理厂
高州石鼓
500/300
化州、高州
堆肥、填埋
2
42
焚烧厂
原茂名糖厂
100/600
茂名市区
分选、焚烧
2
43
填埋场
电白大衙
400
电白
填埋
1
肇庆
44
填埋场
高要马安镇
700
肇庆市区、高要市区
填埋
1.8
45
填埋场
封开长岗
500
封开、德庆
填埋
1.2
清远
46
填埋场
横和清山
600
清远市区、清新县
填埋
1.5
潮州
揭阳
47
综合处理厂
揭东埔田
200/1000/300
揭阳市区、揭东、潮州市区
分类、填埋、堆肥
4
云浮
48
综合处理厂
笔架山
400/200
云浮市区、云安县
焚烧、填埋
2.5
合计
 
 
 
45900
 
 
162.6
备注
 本表所列项目属大型项目,各县以上人民政府对未纳入本表的生活垃圾新建和扩建项目应根据辖区的具体情况,另行制定计划,并监督实施。
 
 
附表4
我省规划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综合处理处置设施项目表
 
项目名称
主要
服务
范围
可供选择点位
或区域
处置中心建设规模(吨/日)
实施建设投入
估算
(万元)
监督实施
单位
~2005年
~2010年
1
广州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广州
待选
800
1000
15000
广州市经贸委、环保局
2
深圳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深圳
待选
300
400
6000
深圳市经贸委、环保局
3
中山珠海工业固体废物联合处理中心
中山、
珠海
1、南边铺—虎爪—民溪三角区
2、中山现选点
200
300
5000
中山、珠海市经贸委、环保局
4
粤东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潮州、
汕头、
揭阳
龙尾—东园—京溪三角区
200
400
5000
潮州、汕头、揭阳市经贸委、环保局
5
粤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清远、韶关
1、西牛—浛光—张陂三角区
2、大塘—火山—枫湾三角区
300
500
6000
清远、韶关市经贸委、环保局
6
梅州工业固体废物联合处理中心
梅州
待选
100
200
3000
梅州市经贸委、环保局
7
惠莞工业固体废物联合处理中心
惠州、河源、东莞、汕尾
大岭—平潭—梁化三角区
300
500
6000
惠州、东莞、汕尾、河源市经贸委、环保局
8
江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江门
待选
300
500
6000
江门市经贸委、环保局
9
佛山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佛山
罗村—小塘—黄坊三角区
500
800
10000
佛山市经贸局、环保局
10
茂名阳江工业固体废物联合处理中心
茂名、阳江
三甲—八甲—潭水三角区
200
300
5000
茂名、阳江市经贸委、环保局
11
湛江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湛江
1、岭北—城月—建新三角区
2、遂溪螺岗农场附近
500
800
10000
湛江市经贸委、环保局
12
云浮肇庆工业固体废物联合处理中心
云浮、肇庆
1、永丰—播植—凤村三角区
2、白土—砚岗—金利
250
400
5000
云浮、肇庆市经贸委、环保局
 
 
合计
 
3950
6100
82000
 
 
 
 
 
附表5
我省规划建设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项目表
 
规划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位置
建设规模
(万吨/年)*
主要服务范围
 
建设起
止年限
总投资
亿元
建设
性质
安全
填埋
焚烧
 
 
1
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
广州
9
3
1
广州市
2003-2008
3
新建
2
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含电池光管处理)
惠东县
5
4
1
佛山、惠州、河源、汕尾、东莞
2003-2007
3
新建
3
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及安全填埋场(二期)
现址
4
1.5
0.5
深圳市
2002-2006
1.9
续建
4
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一期)
茂名市
6
6
湛江、茂名、阳江
2003-2006
4
新建
5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废物处理中心
待选
0.5
 
 
全省
2003-2004
0.5
新建
 
 
 
6
江门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含镍镉废电池回收利用中心)
江门市
8
6
1
江门、中山、珠海、云浮、肇庆(电池服务为全省)
2005-2007
5
新建
7
东莞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
待选
5
5
东莞市
2005-2007
4
新建
8
汕头危险废物处理场
汕头市
4
2
汕头、潮州、揭阳、梅州
2005-2007
2
新建
9
韶关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韶关市
3
3
清远、韶关
2006-2008
2
新建
10
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中心(二期)(含电池光管处理)
惠东县
5
2
1
惠州、河源、汕尾
2007-2010
3
续建
11
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二期)
茂名市
5
1
西翼地区
2006-2010
2
续建
 
 
合计
 
54.5
32.5
5.5
 
 
30.4
 
备注
总规模包括安全填埋、焚烧、综合利用和其他处理
 
 
附表6
我省规划建设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表
 
编号
企业名称
选址范围
处理
规模
(吨/日)
起止年限
主要服务
范围
建设
投资
(万元)
年运行
费用
(万元)
1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二期)
广州白云区
20
2005-2010
广州、清远市
720
1500
2
深圳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待选
20
2003-2006
深圳市
1440
1314
3
东莞医疗废物处理厂
常平朗洲村
20
2003-2006
东莞市
1440
1314
4
顺德医疗垃圾处理中心(二期)
顺德现址
15
2008-2010
佛山市
1080
986
5
江门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待选
10
2003-2006
江门市
720
657
6
中山珠海医疗废物联合处理中心
待选
15
2003-2006
中山、珠海市
1080
986
7
湛江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二期)
湛江官渡现址
20
2006-2010
湛江、茂名、阳江市
720
1314
8
惠州医疗废物处理站
惠城区七联黄洞村
15
2003-2006
惠州、汕尾、河源市
1080
986
9
汕头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龙尾—东园—京溪三角区
15
2003-2006
潮州、汕头、揭阳市
1080
986
10
肇庆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永丰—播植—凤村三角区
10
2003-2006
云浮、肇庆市
720
657
11
韶关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待选
10
2004-2007
韶关市
720
657
12
梅州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待选
10
2003-2006
梅州市
720
657
 
合计
 
180
 
 
11520
12014
附表7
我省规划建设的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设施项目表
 
项 目 名 称
主要服务
范围
处理规模
(万吨/年)
起止
年限
投资来源
投资额
(亿元)
监管部门
1
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废旧电子电器处理分厂)
珠江三角洲
10
2003~
2005
企业投资为主,省财政资助部分资金
1
省环保局、
经贸委
2
广州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中心
广州
8
2003~
2005
企业投资为主,政府资助
0.8
广州市经贸委、环保局
3
清远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中心
清远、韶关、肇庆、云浮
 
8
2003~
2006
企业投资为主,政府资助
0.8
清远市经贸委、环保局
4
顺德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示范中心
佛山、江门、中山
8
2003~
2005
企业投资为主,政府资助
0.8
佛山市经贸委、环保局
5
深圳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中心
深圳、东莞
6
2003
企业投资为主,政府资助
0.6
深圳市经贸委、环保局
6
汕头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中心
粤东地区
8
2003~
2006
企业投资为主,政府资助
0.8
汕头市经贸委、环保局
7
湛江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中心(吴川)
粤西地区
7
2005~
2010
企业投资为主,政府资助
0.7
湛江市经贸委、环保局
8
废旧显示器和含CFC压缩机处理处置示范基地
全省
2
2003~
2010
企业投资为主,省财政资助部分资金
0.3
省科委、环保局、经贸委
 
合  计
 
57
 
 
5.8
 
备注
本表所列项目属大型项目,各地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废旧电子电器处理的具体计划。
 
 
 
 
附表8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支持性项目
 
编号
项目内容
投入
估算
(万元)
时间安排
资金来源
负责
监督
部门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研究与开发
1
分类收集方式、器具
100
2003-2010
省财政拨款
省建设厅、环保局、科技厅
2
减量化措施与对策
20
3
垃圾压缩转运方式与车辆
300
固体废物预防与处理处置系统研究与开发
4
可降解塑料与农用地膜
100
2003-2010
企业自筹为主,省财政适当拨款支持
省科技厅、建设厅、环保局
5
防渗材料
500
6
焚烧工艺与设备
2000
7
堆肥技术与设备
300
8
资源化技术与设备
300
9
自动化控制技术与设备
1000
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污染治理系统研究与开发
10
焚烧废气治理工艺、设备
1000
2003-2010
企业自筹为主,省财政适当拨款支持
省科技厅、环保局
11
渗滤液处理技术与设备
500
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研究
12
区域联合机制研究
50
2003-2004
省财政拨款
省建设厅、科技厅、环保局
 
13
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
50
2003-2004
14
监督管理制度研究
10
2004-2005
15
管理信息系统研究与建立
800
2005-2006
16
在线监测系统及其设备配套
400
2003-2010
17
技术人才引进与培训
800
2003-2010
制定固体废物法规、标准
18
《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办法》
50
2003-2005
省财政拨款
 
省政府法制办、环保局、建设厅、经贸委
 
19
《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与产业化指引》
50
2003-2004
20
《广东省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50
2003-2004
21
《广东省危险废物产生者登记指引》
50
2003-2004
22
《广东省危险废物包装、标识、贮存、运输工作指引》
50
2004-2005
23
《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导则》
70
2005-2006
24
《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收费标准》
50
2003-2004
25
《广东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50
2006-2010
26
《广东省产品包装废弃物管理条例》
50
2005-2007
27
《广东省废旧电子电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50
2004-2006
28
《广东省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50
2006-2010
29
《广东省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规定》
20
2005-2010
合计
 
 
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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